捉奸,从法律层面来看是“搜集有配偶者出轨的证据,”从实践操作来看,捉奸存在很大风险,轻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严重的话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要去捉奸的人首先要明确一点,你捉奸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纯为了出气,还是为了离婚搜集证据?亦或是教训、警告对方后继续过日子?只有弄清楚捉奸的目的才能选择合理有效的手段,今天,京伦小编就为大家奉上一份“捉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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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出气而去捉奸的行为不可取
一般来说,一方知道配偶出轨,都是怒发冲冠火冒三丈,如果这时候冲去捉奸,很有可能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殴打配偶和第三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拍下第三者的露点视频传播出去,这又涉嫌侮辱或传播淫秽物品罪,更有甚者,以发布裸照为由要求第三者出钱私了,这又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了,所以,因为证据取得的手段不合法,法院是不会采纳的,只能说,捉奸行动太不专业,可能别人毫发无损,你却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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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点捉奸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呢?
1.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时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
2. 在公共场所取证的“捉奸”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如果发生的行为进 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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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金牌证据有这五种:
1.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的事实被查处等证据,通常有警方所做的笔录,法院一般都会采纳。
3.单位查实员工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这些处理的材料也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4.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因易于伪造、灭失,效力比较弱,建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均应先到公证处做公证,将证据保留下来,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的证据,收集这类证据难度较大,真的到了不得不捉、必须要捉的地步,我们要牢记三点原则:不拍露点和过分裸露镜头、不恐吓不要钱、不采用暴力进行人身攻击。采集证据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获取,但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最后,捉奸在床是破釜沉舟的选择,一旦迈出这一步,婚姻无法继续,小编劝诸君三思而后行,也许就像马司令的那句名言: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