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区各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7年度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资格评审评审会议拟于10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定评审对象
市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县(区)申报交通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交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交通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年龄的限制,但必须是淮安市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单位。
二、评定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017年申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资格,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执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评审条件
全日制本科交通工程类或相关专业毕业1年以上,大专毕业3年以上,中专毕业5年以上且任员级4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1年可申报员级职称。
五、继续教育要求
完成2012年—2016年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考核。
六、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1.提供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A4纸打印)2份,《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简称:简介表,A3纸打印)15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申报表、简介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论文等的原件不用装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均需按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下载并填写封面,贴在材料袋正面。
3.县(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将申报表、简介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区)人社局审核后,再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统一初审和收取(市直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由市人社局在评审前进行集中复审、盖章。
七、有关说明
1. 工作资历计算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时间为
2.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 评审材料一律要求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不得使用硬纸壳、塑料壳档案盒),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档案袋正面须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并粘贴牢固。
4.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可在bet365亚洲网址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www.jinlidoor.com/),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提交公示结果证明。评审表中必填栏目必须完整填写,并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凡不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2号,联系电话:83669191
附件:申报交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017年8月30日